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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育人

关于开展2022年心理委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浏览量:599 日期:2022-11-08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在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更好地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疏导及干预工作,充分发挥朋辈辅导功能,决定开展2022年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年11月-12月

二、培训对象

2021级和2022级(含19级3+2)各班心理委员及绿芽心理健康发展协会成员。

三、培训方式

1.理论学习:以专题讲座和研讨的形式进行。

2.实践活动:心理团体辅导

3.技能实践:以班级心理健康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形式进行。

四、培训安排

具体培训内容和安排见附件1。

五、考核要求

培训考核由理论学习与测验(80%)和技能实践(20%)两部分组成。其中:

理论学习与测验部分包含:笔试成绩(20%)+出勤成绩(60%)

技能实践部分包含:班级心理健康主题班会的设计(10%)+执行(10%)

附加分:凡参加朋辈心理辅导大赛并进入决赛,可在考核总分加10%。

六、培训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为培训学员的学习提供时间保障,并为学员参加培训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学员必须按指定位置就坐,遵守培训纪律,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

(三)由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科负责培训期间的考勤工作,培训前5分钟结束考勤,培训开始15分钟后仍未到场者,视为无故缺席。

(四)为保证学习效果,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有必要请假时,需经二级学院同意请假,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假条提交到学生服务中心204办公室。凡迟到、早退、请假1次及以上取消评优资格;凡迟到、早退、请假达2次及以上或者无故缺席达1次及以上者不得结业。

(五)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并按照相应比例颁发优秀学员证书,以资鼓励。

(六)凡未结业的学员不得担任班级心理委员,不合格的学员需再进行相应的学习与考核。


附件:2022年心理委员培训日程及安排表





                                 学生工作部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