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2月18日、19日返校报到的时间安排,结合《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十二条措施的通知》相关要求,学生返校前一周须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身健康监测
学生自2月11日起要居家每日开展测量体温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要检测抗原或核酸。
二、感染上报
若检测结果确认感染病毒,学生须如实报告班主任,申请延迟返校。延迟返校申请流程:由学生书面提出,经二级学院审批同意后,报学生处备案。
三、健康监测信息收集
学生处将于2月16日收集学生返校前一周的健康监测信息(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通知到位
班主任要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继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准确掌握学生身体健康及其他特殊情况。
(二)关爱到位
班主任要关心关爱每一位延迟返校学生,全面了解延迟返校学生存在的特殊情况(包括家庭困难、生病住院、心理障碍、突发事件、家庭变故等),精准掌握延迟返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有特殊情况及时向所在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三)引导到位
班主任要引导学生做好返校途中个人健康防护,树立“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途中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公共场所与他人保持合理社交距离,尽量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随时保持手卫生。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并向班主任报告。
学生处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