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加强学生及宿舍管理,寒暑假学生原则上应离校休假,不得留校,但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可设置假期勤工助学岗位,在岗学生可留校。根据《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3年暑假放假安排的通知》(云农院便函〔2023〕63 号)要求,现将2023年暑假勤工助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暑假需要设岗的部门,申请流程:1、勤工助学管理员进入学工系统,在“岗位管理”中新增岗位,岗位名称统一为“2023年暑假xxxx”(如:2023年暑假大田作物),岗位类型设置为“假期岗位”,报酬标准为“60”,计算单位为“天”,申请开始日期设置为“2023年7月3日”,申请结束日期设置为“2023年7月5日”,工作开始日期设置为“2023年7月1日”,工作结束日期设置为“2023年8月18日”,设置完成保存;2、部门领导进行审批;3、学校(学生处)审批通过后即视为同意设岗。各部门请于2023年7月2日前完成岗位设置。
二、各部门须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三、学生申请程序为:1、经家长同意;2、学生本人在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5日内登录学工系统进行申请(流程:学生申请(在“特长”栏需填写“住宿统一安排”或“农牧场”)——部门勤工助学管理员审批——部门领导审批——学校(学生处)审批);3、学工系统上审批通过后,学生与设岗部门签订《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暑假留校学生安全责任书》(附件1),协议书一式三份,学生处,设岗部门,留校学生各留一份。
四、学生的住宿由学生宿舍管理科根据学生申请时填写的内容进行安排,不得在校外住宿,并且与学生宿舍管理科签订相关保证书(安排住宿时提供)。
五、各部门应安排专门的负责人(必须是本部门职工)负责学生的生活、纪律和安全,做好考勤登记、工作考核、督促学生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如在校期间学生身体出现不适,部门负责人要及时了解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及时排忧解难。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学生在岗、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六、学生要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按照设岗部门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留校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学校,因事需离开学校,必须按照设岗部门的要求履行请假手续,按时返校,及时销假;随时注意安全,提高自我保护(防火、防盗、防汛等)能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七、勤工助学薪酬将直接存入学生个人银行账户,分两次发放。2023年7月初预发不超过补助50%的生活费,各部门管理人员于2023年7月6日-7日在学工系统上申报2023年7月的勤工助学薪酬。假期结束后根据各部门的考核结果,2023年8月19日—20日在学工系统上申报2023年8月份薪酬,结清费用。
附件: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暑假留校学生安全责任书
学生处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