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高校辅导员人工智能专题培训班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参加全国高校辅导员人工智能专题培训班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第28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提升高校辅导员新质思政能力,现将组织我院辅导员参加全国高校辅导员人工智能专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对象
全体辅导员、学生工作部门干部
二、参训时间
2025年5月7-9日。
三、参训地点
小哨校区:教师发展中心(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茭菱校区:教学楼202会议室
安宁校区:辅导员工作室(7栋公寓1楼)
注:5月6日各校区分账号联络员登陆直播专题页面,点击培训课程“开班报告” 进入直播,测试画面及声音,如无异常即可退出,如有异常请及时向平台反馈。
四、具体培训安排
培训日期 |
时间 |
专题报告内容 |
5月7日 |
9:00-11:15 |
开班仪式 专题报告:人工智能与教育强国建设 |
14:00-17:10 |
专题报告: 1.以AI为杠杆放大辅导员专业能力 2.人工智能与教育评价 |
|
5月8日 |
14:30-17:10 |
专题报告:人工智能的伦理与安全 |
案例交流:1.科技进程中的青年 2. AI时代思政教育互动范式 (具体分组情况后续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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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 |
9:00-11:40 |
专题报告:人工智能时代的全面到来与人机协作新常态 结业仪式 |
五、培训要求
(一)此次培训规格高、规模大、要求严,请参训人员提前协调好工作,准时参加培训,严格考勤,原则上不得请假。因课、因故不能参训人员,请向学生工作部提交纸质假条,培训时长未达要求的人员将于5月28-30日通过大数据赋能平台观看课程回放进行集中补训。
(二)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各参训人员需提交参训心得体会,内容应包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心得体会,请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收齐后统一以电子版形式发到曾廷潇老师邮箱:1910214539@qq.com。
(三)培训期间,学员不得对培训内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不得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发布有关信息,不公开讨论。各分账号联络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妥善保管账号。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高校辅导员人工智能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2. 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参加全国高校辅导员人工智能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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