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育人各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云农院发〔2025〕32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5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安排如下:
一、经费来源
经费从中央直达资金和省级直达资金中列支。
二、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资助对象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1.2025-2026 学年在籍在校学生。
2.通过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3.无违纪处分或者违纪处分已经取消的学生。
(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含高职扩招学生)
2025-2026学年全日制在籍在校退役士兵学生。
四、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按月足额发放,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420元/月/人、二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20元/月/人、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70元/月/人。
五、资助名额
(一)2025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名额由上级文件下达。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名额根据已在武装部登记数据确定,不需分配。
六、申请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需申请)及班主任审核时间: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于2025 年11 月1日—5日在学工系统(电脑端或手机端今日校园)提交助学金申请,班主任于 2025 年 11月9日前完成审核。
(二)二级学院审核及公示时间: 2025 年 11 月14日之前完成。(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三)校级审核及公示时间:2025年 11 月 23日前完成。(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学工系统上电子公示和综合楼一楼纸质公示同时进行)
注: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申请审核流程的学生将错过本学年助学金评定。
七、其他事项
(一)国家助学金申请流程完成后由各二级学院打印学生个人申请表和名单汇总表盖章存档。
(二)学生因姓名或银行卡号错误导致打款失败的,由学生处与财务处对接提供信息错误的学生名单,各二级学院收到错误反馈2日内填报《2025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错误信息更正表》(附件),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版交到到学生服务中心207。
八、发放安排
学生处将受助学生以学院为单位编制好发放名册,办理财务手续,采取转账方式,委托工商银行代发,直接存入学生个人工商银行账户(学工系统上填写的账户)。
联系人:赵筱 联系电话:15288300498
邮箱:ynavcxsgzc@163.com。
附件: 2025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错误信息更正表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 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