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高专>毕业生、在校生以及新生)参军,除享受针对所有士兵的统一优惠政策以外,还享受以下特别优惠政策。
一、优先优待
(一) 优先征集入伍。大学生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二) 大学生义务兵服役两年享受的经济待遇。本科生参军入伍两年享受的经济待遇总和约为16.08万元,专科生约为14.18万元,高中、中专、职高、初中生约为10.48万元。这些还不包括各州市、县市区、高校自已出台的奖励政策和退役补助和到高原等艰苦地区服役的特殊补贴。具体标准、适应对象、相关政策如下:
1、国家学费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由入伍前就读高校采取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方式发放。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财教 〔2013〕236号、财教 〔2013〕180号)
执行标准:本科8000(元/年)×4(年)=32000元
专科8000(元/年)×3(年)=24000元
2、云南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从2016年起,云南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行城乡统一标准,按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确定。有条件的地区视财力状况,可进一步提高优待金标准。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发放。其家庭还应享受的其他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云民优〔2016〕1号、云发〔2016〕7号)
执行标准:2017年全省平均为
8583(元/年)×2(年)=17166元
学校所在地五华区为
12000(元/年)×2(年)=24000元
3、云南省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从2016年起,云南省对被省内兵役机关批准参军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按照本科及以上学历4000元、专科学历3000元的标准,应届毕业生按照本科及以上学历5000元、专科学历4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由级兵役机关入伍前集中支付发放。
(适用: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依据:云财政法财〔2016〕9号、云发〔2016〕7号)、2018年《云南省征兵工作措施》
执行标准:在校大学生按照本科及以上学历4000元、专科学历3000元的标准,应届毕业生按照本科及以上学历5000元、专科学历4000元的标准。
4、义务兵津贴。义务兵津贴第一年每月850元,第二年每月950元,根据服役部队和地区差异,津贴略有不同。由服役部队按月发放给本人。
执行标准:以2016年昆明地区部队标准计算
850(元/月)×12(月)+ 950(元/月)×12(月)=21600元
5、部队一次性退役金。部队一次性退役金为每年4500元,义务兵役期为2年。由服役部队退役时一次性发放。
执行标准: 4500(元/年)×2(年) =9000元
6、养老保险金。由服役部队退役时通过银行转移至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执行标准:两年累计 23600元。
7、职业年金。由服役部队退役时一次性发放。
执行标准:两年累计 13700元。
8、退伍费。退伍费包含退伍补助1000元/年×2(年)=2000元、回家差旅费(按路程计算)、医疗保险费840元、1个月津贴850元及生活费(按部队实际伙食标准400元左右)。由服役部队退役时一次性发放。
执行标准:各项合计 约5000元。
9、云南省一次性退役补助。云南省地方政府一次性退役补助标准为,按照士兵服现役每満1年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基本标准的80%计发。目前部队一次性退役金标准为4500元。由地方民政部门退役后一次性发放。
执行标准: 4500元×80%×2年 =7200元
10、高校应届毕业生8月份返校参加复检复审,给予报销往返车费、免费提供住宿。
11、贯彻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公务员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为符合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放宽落户限制。
二. 选用培养
(一)选取士官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符合提干条件未能提干的大学生义务兵,可以直接选取士官。
2、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适用:毕业生;依据:参联〔2010〕3号、参务〔2010〕734号)
(二)士兵提干。本科以上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可以列为提干对象;经一定考核合格后,可直接选拔为军官。
(适用:毕业生;依据:政联〔2011〕10号)
(三) 报考军校。A、在校大学生士兵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B、大专毕业生可以通过参加全军本科层次招生考试考取军校,经过2年学习后毕业合格的,即可获得本科学历、成为军官,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
(A适用:在校生;依据:政干〔2007〕389号。B 适用:毕业生;依据:政联〔2011〕10号)
(四) 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经过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经过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后即可成为军官。
(适用:毕业生;依据:政联〔2011〕10号)
三、复学升学
(一)复学(入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教学〔2013〕8号、参动〔2013〕69号)
(二)考研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分别在退役后3年内、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教学厅〔2015〕3号)
(三)免试读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士兵退役后,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教学厅〔2015〕3号)
(四)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国家每年设立5000人以内的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教学厅〔2015〕3号)
(五)免试升本科。A. 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B. 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C. 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A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B适用:毕业生,C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六)专升本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专升本(普通本科)考试,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比例超过30%。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教学厅〔2015〕3号)
(七) 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适用:在校生;依据:教学厅〔2015〕3号)
(八) 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直接获得学分。
(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四、退役就业
(一)重办就业报到手续。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适用:毕业生;依据:参动〔2009〕88号)
(二)就业服务。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适用:毕业生;依据:国办发〔2013〕78号)
(三) 优先招录。
1、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考试,视同大学生服务基层“四项目”(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教师特岗、西部志愿者)人员纳入定向招录比例范围。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人社办发〔2012〕406号)
2、在基层初任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选拔中,大学生退役士兵享受重点优先录用政策。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国办发〔2013〕78号)
3、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中,全省每年拿出20%以上的招录培养计划,专门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服役期间获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报名和录用。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中政委〔2014〕31号)
4、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国办发〔2013〕78号)
5、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拿出一定比例的工作岗位定向招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国办发〔2013〕78号)
6、对返乡务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鼓励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居“两委”班子的选举。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人民武装部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