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落实国家和云南省精准资助政策,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云教贷﹝2017﹞10号)、《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云教发﹝2018﹞122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奖助学金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及《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精神,现将做好2018学年度秋季第三批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经费来源
经费从《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三批预算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18﹞318号)。
二、资助对象
2018-2019学年度在册在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申请的学生原则上是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未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因家庭遭遇突发事件、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本人患有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确需资助的学生,由各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处复核,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四、资助标准
此次助学金是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追加的第三批预算资金,资助标准为二等“困难”每人资助1250.00元。
五、资助金额
资助金额24.5万元,二等“困难”24.5万元。
六、名额分配
由学生工作处根据各学院认定贫困学生人数,统一确定比例和名额分配。各学院具体名额如下表:
序号 |
学院 |
剩余贫困生数 |
名额分配 |
名额 |
资助金额(万元) |
第三批二等助学金 |
|||||
1 |
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 |
92 |
12 |
12 |
1.5 |
2 |
畜牧兽医学院 |
498 |
65 |
65 |
8.125 |
3 |
园林园艺学院 |
196 |
26 |
26 |
3.25 |
4 |
经济管理学院 |
198 |
26 |
26 |
3.25 |
5 |
工程学院 |
253 |
33 |
33 |
4.125 |
6 |
互联网特色专业 |
261 |
34 |
34 |
4.25 |
合 计 |
1498 |
196 |
196 |
24.5 |
七、评审程序
根据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云农院学﹝2018﹞032号), 自下而上逐级开展评审。
八、评审要求
1.国家助学金的评审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成立由党总支书记负责,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参加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议,负责评审工作。要制定出评选方案,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学校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结果要张榜公示。力求“精准资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资助。
2.学生工作相关部门要认真复核获奖学生的基本情况,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如发现学生或班级在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未经评审直接确定获奖学生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核实,要及时纠正,取消获奖资格;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时间要求
鉴于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年度预拨学生资助经费发放时间节点的有关规定,本次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时间紧,11月20日以前各学院必须完成评审、汇总、上报工作。并将评审报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材料报学生工作处,电子文档必须用Excel表格制作,其中单元格内学号、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阿拉伯数字必须设为“文本”格式录入。
邮箱:ynavcxsgzc@163.com。
十、发放安排
学生工作处进行汇总、复核,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办理财务手续进行发放。发放采取转账方式,即委托工商银行代发,直接存入学生个人银行账户。评审工作结束。
附件:
1.2018年国家助学金(秋季)申请审批表
2.2018年国家助学金(秋季)第三批受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