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中心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不良借贷行为的教育引导和风险防范,结合我校师生实际情况,根据《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校园贷套路贷摸底排查的通知》精神,现将组织开展“校园贷”、“套路贷”摸底排查工作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相互配合,妥善深入了解学生借贷情况,对不良借贷行为进行摸底排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积极主动和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置有关问题。
(一)摸底排查。各学院以班级(含毕业班)为单位,通过填写《大学生网络借贷问卷调查表》(见附件1)等形式,开展学生自查、组织排查、准确了解和掌握学生校园不良借贷具体情况。排查内容主要包括:
(1)本院学生参与“校园贷”(含网络贷款和线下贷款)的人数、比例及主要参与形式;
(2)是否有学院教师、学生、工作人员、校园商户等在校开展网贷业务;
(3)是否发现校园周边有各类校园贷的宣传、推销、代理网点;
(4)本院学生是否存在或者已经发生高风险贷款情况,是否对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二)汇总调查情况。各学院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对各班级学生校园贷情况及时汇总,并填写《高校“校园贷”、“套路贷”摸底排查个人情况表》(见附件2)、《高校“校园贷”、“套路贷”摸底排查统计表》(附件3)。
二、要坚持正面宣传和教育引导,建立“校园贷”、“套路贷”监测机制,尽量最大努力减少或消除“校园贷”、“套路贷”。
1、专题学习。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要组织全体辅导员、班主任专题学习教育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不良网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1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2016]3号)等文件(附件4)精神。
(二)召开主题班会。各学院要就防范校园不良借贷工作召开主题班会。学习上述文件精神,结合案例向学生宣讲校园贷的危害,强化学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与能力,培养学生甄别各种非法借贷的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专题知识宣传。通过签名承诺、橱窗报栏、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确保校园不良借贷风险防范知识入心入脑,全员覆盖。
(四)对于已发生的学生不良借贷情况,应及时报告学生工作部(处),并积极介入,进行妥善处置;对于已经影响到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各学院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主动联系学校相关部门或公安机关,提供心理辅导和法律援助,避免出现极端状况;对参与宣传、推销、组织非法借贷行为的师生和工作人员,要及时向学校保卫处和学生工作处报告,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校园不良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亲自主持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做好排查,确保结果准确、不走过场;排查要到班级到寝室,特别是因外出实习等原因不在学校的学生、消费行为异常的学生,要通过各种方式排查到位,确保将不良借贷风险防控落实到每一个学生。
(二)分类甄别处置。在工作中要注意区分正常信贷(如助学贷款、合理的信用消费等)和不良贷款、高利贷的区别。对出现的问题苗头,要及时查明真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帮助学生增强对有害网络借贷业务甄别、抵制能力。
(三)及时报送材料。各学院将开展不良借贷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及教育引导工作的情况(电子版及纸质版,附件2、3)于2018年11月22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杨洪早老师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件:1、大学生网络借贷问卷调查表
2、高校“校园贷”、“套路贷”摸底排查个人情况表
3、高校“校园贷”、“套路贷”摸底排查统计表
4、校园不良网贷风险警示教育文件选编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处(部)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