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奖助学金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云财教[2018]72号)及《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云财教[2018]231号)的精神,我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教贷[2017]19号)要求,我校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类奖学金对获奖学生全面发展的激励作用,开展2017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经过学生申请、班级评议、辅导员推荐、学院初审、学校审查、学校公示、报省资助中心审核等程序,最终确定6名综合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197名成绩突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1956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6名品学兼优学生获得省政府奖学金,32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发放金额共计449.80万元。经过各学院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2017年度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任务量大,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全校上下积极开展相关政策宣传,认真组织评审事宜。在整个工作的实施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学生自愿参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坚持将学生综合考评、日常表现与本次奖助学金评审相结合,确保了评审结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今后,我校的资助工作将在实践中与时俱进,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服务。
学生工作处(部)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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