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开展“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了解新生入学后的心理健康状况,帮助学生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意识,有效做好心理危机预防监测,按照《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级全省高校新生心理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对2019级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测对象
2019级全体新生和16级五年制转段各班级学生。
二、 普测地点
由各班班主任确定,并通知学生。
三、 普测内容
2019年秋季心理测评(G)。
四、 时间安排
本次测评工作自2019年10月31日09:00开始,到2019年11月5日24:00截止,测评时间为期6天。具体安排如下:
(一)从10月31日开始,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班主任统一组织本班学生在指定地点和时间内、集中用手机在线进行心理测评。
(二)对因请假等原因未参加统一测评的学生,请于2019年11月4日—11月7日期间自行到学生服务中心202办公室进行补测。
五、 组织实施
各学院按照规定时间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主持、班长和心理委员组织到教室或特定区域进行心理测评。测评结束后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统一收集和统计数据,之后向各学院反馈普测结果。
六、 工作要求
(一)本次测评采用教育部最新测评系统进行心理测评,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本次学生心理普测工作,维持好测评纪律,并认真组织,通知到位,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测评。
(二)各学院要提前做好心理测评的教育工作,宣传心理测评工作的重要性。整个测试大概花费30分钟,测评内容无对错之分,学生要根据自己最近一个月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系统有自动测谎功能。为确保测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请各班主任务必亲自主持开展本次心理测评工作,并请各学院于11月7日前将各班班主任到班组织测评的佐证材料(照片、签到表等)收齐后统一交到学生服务中心202室。
(三)每位学生须独立测试,不受任何人影响,不过多考虑测评结果,不观看别人的测评结果,测试完毕后安全退出即可。
(四)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对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后,将对各个分数段随机取样约10%的同学由班主任进行一对一访谈或心理干预,同时要求班主任对约谈内容和测量结果进行保密。
(五)未被抽到的同学如需对测试结果进行深入了解,可自行到学生处预约咨询师进行专业解释。
(六)心理健康测评与建档工作是一项保密性要求极高的工作,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积极协助和配合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对与此项工作有关的测评数据需严格保密,不得向外界公布、泄露有关信息,认真规范地做好2019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建档工作。
学生工作部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