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重要内容,是利用财政、金融手段,创新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重要途径,对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整体效应、确保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既定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9版)》(教助中心〔2019〕57号)和202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会议的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状态下平稳有序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坚决助力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现将我院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工作安排如下:
一、系统续贷申请时间截止日期
按国家开发银行最新通知要求,在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续贷或新增)必须于2020年7月5日前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不能为空且字数不能少于100个汉字;申请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当年学费、住宿费之和(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标准已输入国开行管理系统)。
二、续借申请成功前提条件
要特别注意,有续贷意愿的学生每年至少2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并进行个人信息维护和更正。每年登录次数不足2次时,借款学生将无法提交续贷申请,即无法获得下一学年的助学贷款。
三、具体操作流程
(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交“续贷申请”,并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再导出《申请表》并打印。
(二)学生工作处资助科工作人员进入系统对提交续贷申请的学生进行贷款处理,审核通过续贷申明。
(三)根据各县时间要求前往当地县级资助中心进行现场办理手续。续贷学生无需再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四)秋季开学,于9月20日以前将《贷款受理证明》以班级为单位收齐、登记、汇总后,将受理证明原版或复印件统一交至学生工作处资助科审核。资助科将受理证明上的回执校验码和学生基本信息等录入系统并审核通过。
(五)县资助中心将学校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系统确认,国家开发银行根据当年申请人数和额度进行统筹安排,发放助学贷款资金。
若要贷款成功,如上流程按先后顺序缺一不可。
四、注意事项
(一)现场办理地点:原户籍县级资助中心(签合同)。
(二)办理人:学生本人或者共同借款人,只需一方到场。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三)老生续贷材料:①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②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四)今年因疫情影响,国家开发银行对系统进行升级和线上贷款测试等原因导致续贷工作相对滞后,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通知本院有续贷需求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续贷申请,过期不予审核若延期申请未成功续贷,后果学生个人负责。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院
学生工作处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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