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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育人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资助政策简介

来源:本站 浏览量:4084 日期:2022-03-09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资助政策简介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5000元/年。

3.省政府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6000元/年。

4.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4000元/年。

5.校级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资助标准:一等奖学金每生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每生1000元/年,三等奖学金每生500元/年。

(注:奖学金申请时间为每年9月中旬)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一等助学金每生3800元/年,二等助学金每生2800元/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3300元/年。申请时间:每年9月和3月。

2.校级资助。学校设置了不同档次的校级助学金;申请时间:每年9月。为了帮助学生处理一些突发的情况,学校设立了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时间:学生可以不定时申请,学校每年11月和5月统一资助。补助额度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视学生具体困难程度而定。

3.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置了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按需要于每年3月初和9月初提出岗位申请,通过自己的劳动换取相应的报酬来帮助学生完成学业。薪酬标准:每月工作时长不超过40小时岗位480元/月,每月工作时长不超过30小时岗位360元/月。

三、其他资助

1.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每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年。补偿或代偿标准: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实际缴纳的费用补偿代偿;高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补偿代偿。

2.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不超过12000元/年。

注:受处分学生在处分期内一律不得申请、享受奖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