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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育人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三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浏览量:3275 日期:2023-10-11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实施方案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贷〔2017〕17号)、《云南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云教规〔2019〕3号)、《云南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学生资助政策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云教发〔2022〕8号)、《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试行)的要求,坚持“自愿申请、客观公正、统一规范、公开透明、保护隐私”的原则,采用“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认定程序。结合我院实际,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三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定对象

三年制:2021级、2022级、2023级

五年制:2019级、2020级

弹性学制:2020级、2021级

注:已完成2023-2024学年第一批、第二批困难认定的学生不再做此次困难认定。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构和职责

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管理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党总支副书记为组长,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导、学生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干部、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担任成员的班级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班级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信息维护(10月13日—14日)。基本信息未填写完整的学生在学工系统上完善个人信息,学生填写的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会影响到困难认定时数据的准确性,请务必督促学生做好此步,特别是2023级和2020级(五年制)新生。(老生基本信息无变更的忽略此步骤)

(二)个人申请(10月15日—19日)。基本信息审核已通过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在学工系统中提交困难生认定申请并上传佐证材料,学生所勾选的家庭经济困难类型要与所提供的佐证材料相符。注:《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3版)》(附件1)学校审核通过后,由二级学院从学工系统打印出来,个人承诺内容需学生本人手工填写,内容为: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三)班级评议(10月20日—22日)。班级民主评议小组一定要认真审核学生所填写的内容和相关佐证材料。评议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主评议记录表》(附件2)。再由班主任在学工系统(班主任审核)上填写民主评议小组给出的“推荐档次”及“陈述理由”(不能只简单填写同意,字数不限,例如:该生为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经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讨论,同意认定为特殊困难班级公示时间为10月23日—25日。

(四)二级学院认定(10月27日前)。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在学工系统上完成认定工作。二级学院公示时间为10月30日—11月3日。

(五)学校认定(11月4日—5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认定工作组认定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审批,并在学工系统上完成认定工作。学校公示时间为11月6日—10日。

(六)结果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及档次,在适当的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如学生(或监护人)和老师有不同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向学校提出。学校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如学生(或监护人)和老师对学校答复仍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向上级管理部门提请复核。上级管理部门接到复核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如学生(或监护人)和老师提出的诉求属实,应作出调整。

(七)建档备案。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二级学院将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汇总造册,连同附件1等资料存档备案二级学院于11月1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汇总表送到学生服务中心207;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附件1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3版).docx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主评议记录表.docx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