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2〕2号)、《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学生资助政策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云教发〔2022〕8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23〕78号)、《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 2024-2025 学年第二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云农院便函〔2024〕86号)要求,现将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校级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安排如下:
一、经费来源
经费从校级资金(资金代码:201005)中列支。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一等助学金2100/人/学期、二等助学金1600/人/学期、三等助学金1100/人/学期。
三、资助对象
(一)2024-2025学年在籍在校学生(含弹性学制)。
(二)通过了2024-2025学年困难认定的学生。
(三)无违纪处分或者违纪处分已经撤销的学生。
(四)本学期未享受国家助学金、2024年未评选上励志奖学金的学生。
四、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受助学生于12月10日——12日在今日校园(手机端)或学工系统(电脑端)提交助学金申请;
(二)班主任于12月12日在今日校园(手机端)或学工系统(电脑端)认真查看学生提交的材料并完成审核;
(三)二级学院于12月14日前完成审核;
(四)学生处资助科于12月15前日完成审核;
(五)校级公示日期为12月15日—22日(5个工作日)(学工系统上电子公示和综合楼一楼纸质公示同时进行)。
注:学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校级助学金。
五、发放安排和其他事项
(一)评审工作结束,学校将及时组织发放,采取转账方式,委托工商银行代发(直接存入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二)学生处提供此次预受助的学生名单及申请等级(附件1)。
联系人:赵筱 联系电话:15288300498
邮箱:ynavcxsgzc@163.com。
附件:1、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校级助学金预受助名单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