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学习、奉献社会,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和《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6级高职专科班、2014级五年制大专班全体毕业生。
二、评选类别
云南省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名额
学生工作处(部)按照各学院2019届毕业生人数下达评选名额。各学院按评选名额等额推荐,评选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学院 |
2019年 毕业生人数 |
省级优秀 毕业生 |
校级优秀 毕业生 |
1 |
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 |
425 |
21 |
55 |
2 |
畜牧兽医学院 |
610 |
30 |
79 |
3 |
园林园艺学院 |
286 |
14 |
37 |
4 |
经济管理学院 |
519 |
27 |
68 |
5 |
工程学院 |
299 |
15 |
39 |
合计 |
--- |
2139 |
107 |
278 |
四、评选条件
以《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学生优秀个人、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办法》为依据,面向全体毕业生进行评选,具体条件如下:
(一)有较强的政治思想觉悟,能够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定信仰者和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较高的道德素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秀,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四)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云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五、评选程序
(一)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各学院在参考综合测评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规定名额范围内等额确定推荐人选。
(二)将推荐人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后,形成评选报告连同《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表1)、《云南省2019年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表2)、《2019年学校、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附表3)报送至学生工作处(部)。
(三)经学校审核批准评选出来的优秀毕业生,由学校行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六、评选要求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每位毕业生都了解相关政策;各学院要制定出评审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秉承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
各学院要以评优为契机,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纪律教育,使评选推荐过程成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树立集体观念、增强荣誉感和相互学习的过程。
七、其他要求
(一)鉴于毕业生在校外实习,评选、申报、推荐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评选申报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至4月8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被推荐学生所填写的《登记表》(附表1、附表2)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碳素笔填写,相关信息要真实准确,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三)各学院评选工作报告应包括评选程序,评选条件、评选方式、毕业生总数、分配名额,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员名单等。
(四)附表1、附表2、附表3于2019年4月8日前报学生工作处(学生服务中心203室)熊艳君老师。附表3应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发至学生工作处公共邮箱:ynavcxsgzc@163.com。
附件:
1.2019年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表1)
2.云南省2019年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表2)
3.2019年学校、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附表3)
学生工作处(部)
2019年3月12日